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交警队致混凝土运输车行业人员的一封信

2021-06-23
来源:海丰县公安局交警队

一直以来,“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的行业人员守法运输,安全行车,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的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个别运输企业、车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为追逐利益,致超载、超速、超限、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现象累禁不止,涉“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市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保障海丰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结合海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我们真诚地提醒您时刻牢记以下几点:


一、拒绝超载超速


车辆因超载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而危险性增加;且超速超载情况下,极容易因司机急踩刹车导致车辆侧翻。因此,海丰公安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对“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开展整治行动,凡发现超载违法车辆一律执行“一超三罚”的政策,即一经查到“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违法超载行为,将对司机、车属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二、车有盲区,但司机不能有盲区


很多事故是因为一时的疏忽,但疏忽不是一时的,而是潜伏已久,是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漠视,即使车辆周边有盲区存在,但如果司机安全意识到位,谨记安全行车谨慎驾驶,经过路口时,变更车道、掉头时做到减速慢行,许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三、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海丰公安交警最近在严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存在刹车不良、装载物飘洒、反光标不全、污损号牌、光头胎等机件不全问题。泥头车”、混凝土运输车驾驶员在上路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才能上路,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司机朋友们,你们手中的方向盘和排挡,脚下的刹车和油门,关系着您和千家万户的美满幸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衷心希望大家一定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自己的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违法、远离事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海丰县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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